借款合同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3-01

一、借款合同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怎么办

借款合同还款期限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但还是需要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义务,但不能超过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二、借款合同金额跟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借款合同约定金额和实际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两种处理方式:

1. 如果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等后将余额交付你的,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

2. 如果不涉及前条情况,是出借方没有按约足额交付借款的,可以要求出借方交付剩余款项,实际计息仍以实际收到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计算。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

1. 借款合同的标的只限于货币,其他财产不能作为该合同的标的。

2.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货币的实际转移不是合同成立的条件。

3. 货款方有权对借款方进行检查监督。

4. 借款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外,借款合同中的贷款方,只能是经国家批准的国家的专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信用合作社。

5. 借款合同,特别是大额借款合同,一般需要提供担保。

6. 借款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小编提醒,民间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普通公民互相帮助的一种法律手段,正是基于这样的性质,《民法典》对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作了与金融机构提供借款的合同所不同的规定。